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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省柴胡(鲜制)质量标准等5个趁鲜切制药材标准草案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12-26 19:54:34 作者:佚名   来源: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

  

  按照《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工作程序,陕西省柴胡(鲜制)质量标准、陕西省黄芪(鲜制)质量标准、陕西省黄芩(鲜制)质量标准、陕西省药用大黄(鲜制)质量标准、陕西省猪苓(鲜制)质量标准等5个标准草案经省药监局组织专家技术审评通过,符合《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》。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适应性,现公开征求意见,公示期为3个月。若有异议,请及时来函反馈(需加盖公章),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。

  联系人:王贤政 李霞

  联系电话:029-62288068 029-62288179

  电子信箱:SXypbz@126.com

  联系地址: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(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)

  邮编:710065

  附件:1.陕西省柴胡(鲜制)质量标准草案

  2.陕西省黄芪(鲜制)质量标准草案

  3.陕西省黄芩(鲜制)质量标准草案

  4.陕西省药用大黄(鲜制)质量标准草案

  5.陕西省猪苓(鲜制)质量标准草案

  

 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 2024年12月18日

  (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)

  

   附件【1.陕西省柴胡(鲜制)药材质量标准(草案).pdf】已下载次 附件【2.陕西省黄芪(鲜制)质量标准(草案).pdf】已下载次 附件【3.陕西省黄芩(鲜制)质量标准(草案).pdf】已下载次 附件【4.陕西省药用大黄(鲜制)质量标准(草案).pdf】已下载次 附件【5.陕西省猪苓(鲜制)质量标准(草案).pdf】已下载次


原文链接:https://mpa.shaanxi.gov.cn/info/1204/49919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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